当前位置: 首页» 培训» 培训项目» 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

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方向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03-07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1年,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学校下设有公共管理学院、英语学院,国际经贸学院,等19个学院。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务机构及各类工商、金融、合资、外贸等行业领域。改革开放以来,学校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科研项目,获得高水平科研成果奖项近百项。学校多次举办大型国际学术研讨会,国际影响不断提高。

公共管理学院充分利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管理、外语、法学等学科的优势,着力培养涉外公共部门和涉外经济领域政府公务员及外向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四十年来,我院毕业生一直活跃在外贸、海关、金融、文化等国家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为我国的对外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招生专业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当代社会发展需要,有扎实的管理与经济基础和宽广的知识面,掌握现代管理技术与方法,有较强的社会适应性、组织实践能力和协作创新精神,并具有较熟练的外语水平,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相关工作,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人才。

三.招生对象

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专业背景不限,已获得学士学位并本科毕业满三年者可通过同等学力考试申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一)课程设置

课程类型

课程名称

学位基础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公共管理理论

行政学研究

政治学理论与方法

公共政策分析

公共财政学

高级英语

必修课

人力资源管理模块

人力资源管理

薪酬与绩效管理

领导力开发与提升

企业与政府关系

社会保障模块

社会保障学

劳动经济学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公共关系理论与实战

前沿专题讲座

前沿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

注:除上述课程外,还将根据实际情况请知名专家学者开设专题讲座

(二)学分要求

攻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方向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总学分不应少于40学分。

五.教学安排及考试

1.在职学习,学制二年。

2. 学习方式:利用业余时间(周末)上课,遇节假日顺延。

3.考试方式:基础课程、必修课程由我院组织考试或考核。

六.培养方式

1. 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和案例教学,采用启发式、研讨式、情景模拟等多种教学方法,注重学生实际能力培养,使课堂讲授、研讨、案例分析、模拟训练和社会调查等与实践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着力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课程教学按统一规范要求,通过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角色扮演、观摩、案例分析、对抗辩论、项目规划、习题作业、论文、社会调查、测验、考试等环节完成。

七.证书及学位

根据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的要求,经过考核,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门专业课成绩均合格,达到规定学分者,颁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结业证书》(钢印、红印、校长印、统一编号),成绩单(红印)

获得学士学位满3年者,在修完全部课程、通过国家同等学力的英语、学科综合课程考试,并公开发表一篇相关论文,即可以进入硕士学位申请阶段。通过学校论文答辩和学位审批后,可以获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

八.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者经过学校资格审查后可免试入学。

报名步骤如下:

1.填写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报名登记表和学习须知;

2.提供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交2张两寸和2张一寸照片(底色不限);

4. 两年学费需在报名时一次交清。

九.收费标准

两年全部费用:25000

注:学籍档案办理完毕后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学业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习,不退学费。

十.汇款方式

北京银行汇款:¥25000元(学费两年)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和平里支行
户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帐号:01090353700120105474948

言:汇款时请注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名字)学费”

十一.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老师

联系电话:010-64493409
联系地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宁远楼617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厦门对外贸易专修学院